2011年1月4日星期二

我给了翁诗杰一亿元

我给了翁诗杰一亿元

作者/顾兴光专栏 Aug 15, 2009 12:29:24 pm

【无极之谈/顾兴光专栏】今天的专栏我要爆一个惊天大秘密:

翁诗杰出任马华公会总会长之后,因为大家是海南同乡,他找我帮忙,要求我在经济上资助马华公会。念在同乡之情,也为了马来西亚华人的政治利益,我毫不犹豫的分三次给了他一亿元现金。第一笔5000万元是在马六甲海峡公海赌船上亲自交给他,另两笔2500万元,分别在云顶赌场贵宾室和马华公会大厦总会长办公室,由我的儿子交给他,他说连同第一笔5000万元要开张收条给我,我儿子说这是小意思免了,在场的我的孙女和两米外的顾家保镖是见证。
我在电话中很清楚地告诉翁诗杰,这笔钱要按职位等级分给全国马华公会区会和支会主席和执委以及中央代表等人,这样才能巩固基层力量,确保总会长位子安如磐石。千万不可见钱眼开中饱私囊,基层如果知道总会长干捞,那个和他对着干的蔡小弟登高一呼,“特大”登场,不倒翁,翁倒不?还能不倒么?那就白费我支持他的一番苦心了。
说到我的私人飞机,当朝高官有谁没借用过?不要说在朝,就是在野的安华和林吉祥开口,我都不敢Say No。因此,我的私人飞机管理公司不仅24小时候命,而且会第一时间取得高官行程资讯,主动献议提供免费服务。
生意人利字当头,求的是圆圆满满,人圆面圆,盆满钵满,朋友永远好过敌人,特别是和我的自由吸金王国息息相关大权在握的人物,尤其怠慢不得。这也是我顾家经营无本生意发家的不二窍门。不过有个大前提是,我求财你求官,你不阻我财路,我不挡你官途,在“共同利益”基础上,更何况我还是挂官的商(红顶商人),同捞同煲,大家应该好来好去,一定要“识做”。不然的话,翻起脸来,“免费借用”变成“租不还钱”还是小儿科,我抖出底牌追起亿元债,还有陆续有来的用见不得光手法制作的见不得光“事实”,一波一波推出,真真假假,假作真时真亦假,无无有有,无为有时有还无。且看人民相信的是你翁诗杰还是我顾兴光?就算信你不信我,你也会是满身蚂蚁,吃不了兜着走。
我的故事就讲到这里为止,因为我不是张庆信,信笔雌黄,当然不足采信。
我必须承认,编这个故事的灵感,是来自张庆信的“给了翁诗杰1000万元”的故事。
故事归故事,事实归事实。
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项目浮报五至十亿元开销的事,身为项目总承包公司执行长的张庆信,无论如何还是要说清楚讲明白。港务局主席李华民已据情报警,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张庆信说,港务局不应该听信特别调查工作委员会的片面之词,必须先向承包公司了解真相之后才有所行动,也就是说,发现寮里的鸡被偷了,农场主人必须先问涉嫌偷鸡的贼,查问清楚到底有没偷鸡,才能决定要不要报警。这是什么逻辑?我不懂,相信每个头脑清楚的人也不会懂。
其实张庆信在很早很早以前就有机会“说明真相”。
当《独立新闻在线》最早揭露巴生港口自贸区土地交易内有乾坤的时候,张庆信就应该挺身交代地价在转手过程中异常提高的“真相”,而不是财大气粗地跟报道的记者陈慧思说一堆不着边际的话,然后说“不能quote”。这样还罢了,根据慧思的转述,他还说“你继续写咯,写越多越好,反正我等钱用”,这是什么话?是恐吓么?
张庆信到底有没有给了翁诗杰1000万元?翁诗杰到底有没有收下张庆信的1000万元?这是他们两人之间的“私事”,再进一步说,翁诗杰吃的是活鱼还是死猫,也不过是他和马华公会的家事,马华公会本身自会厘清,轮不到我们老百姓置喙。至于翁诗杰和张庆信,谁送谁进地狱门,或一起走进地狱门,也都无关风与月。只有彻查自贸区项目天文数字的舞弊事件,还原真相,把大鳄拖上岸,回吐纳税人血汗钱,平息民愤。清风吹散漫天云,明月自然来。
这才是全国2700万人民真正关心的。
反贪污委员会信誓旦旦扬言要彻查千万元事件,是本末倒置,亿元大案不查或慢慢查,反映了反贪委员会主席阿末赛益的低能。正如他不查两千四百万元的基宫,大张旗鼓查两千四百元的民联议员购国旗拨款,无端端搞出赵明福命案。他不但不知悔改,还在接到不明人士的恐吓信后大言炎炎地说,如果有人kurang ajar(缺乏教养),我们也可以用kurang ajar的手段对付他。这样的语言出自掌控反贪污委员会的高官之口,我们简直搞不清楚到底谁才是真正的kurang aja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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